龙海市2008年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 [2006]24号)精神,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全日制国家任务内招收的普通院校未就业医疗卫生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08年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年龄18周岁(1990年3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15日
报名地点:龙海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龙海市政府大门旁)
有关要求:报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凭毕业生推荐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
报考者可委托亲友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报考工作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龙海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局负责对参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按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08年 4 月26日。
2、面试内容:以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建设、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为内容,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收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岗位有性别区分的以性别分组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执行国人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共同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3、聘用
(1)选择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依招聘岗位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依次递补。
(2)签定聘用合同:对拟聘人员及其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五、其它
本简章由龙海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聘用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龙海市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龙海市卫生局
2008年3月25日